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我們有知的權利

最近某家標榜天然的麵包店因為是否添加香精而引發熱烈討論。此麵包店在台北紅極一時,展店速度也很快,在台北市各處都能看到它門的蹤跡,甚至在香港、中國都有分店,如今被拋出這樣的議題,大家都很錯愕,又或者是興奮?錯愕,是因為戳破了消費者視之為天然美食的假象;興奮,是因為幸災樂禍的看到風光的商號被揪出內在的敗壞。

其中點燃這件事情的源頭,就是一個部落格寫出「這種濃烈的香味,天然食品根本做不出來」,進而懷疑此麵包店根本是使用香精,並且自行用香精實驗,用成品味道極似該麵包店的麵包來佐證。當然,整個過程並不嚴謹,嚴格來說也過於主觀。但是該麵包店對於指控的反應卻令人更起疑心,從一開始全盤否認使用香精,到後面承認只有使用「天然食材製造的香精」。這下不論這個香精到底是不是天然食材製造的,所有曾經買過麵包的消費者,應該都會有被騙的不舒服感。因為該麵包店的麵包並不便宜,消費者願意花更多的錢,購買的不只是好吃,更是它所標榜的「健康」、「無添加」。

針對這個議題,今天無意間看到了一個值得思考的論點:「消費者不改善飲食口味,添加物的問題就永遠不會改善。」這好像有點雞生蛋、蛋生雞問題的味道,或是像是之前大家討論媒體亂象,最後歸咎於市場經濟:有需求才會有供給!所以普遍的觀眾是造就今日媒體亂象的罪魁禍首,大眾的口味促成合法或違法的食品添加物橫行在我們的飲食當中?一切聽起來好像合理,是嗎?

因為腥羶色的題材可以激起民眾的好奇心、因為裸露的鏡頭可以贏得收視率,所以新聞可以屏棄重要國際新聞、集中報導富家子弟的荒唐生活,所以電視節目的女明星們穿著養眼的聊感情或家務事。但是新聞或傳媒除了迎合大眾口味外,應該有還更重要的使命,譬如說讓民眾有「知」的權利。我們一般人有各自的工作,不可能每天緊盯政府發了哪些公文、跟哪個國家簽訂了協議、也沒有管道知道千里外的中東發生戰爭或埃及的民眾為了什麼而走上街頭、動搖政局,而這些事情跟我們或許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絕對有間接的關係,它讓我們知道身為台灣的國民、或是身為地球的一份子,我們將面臨的問題或是肩負的使命。這是我們對新聞的期待,期待新聞的內容讓我們成長,然後觀眾的回饋再讓新聞成長。而如今卻是完全的相反過來。我認為,所謂大眾口味是由提供者跟被動接受者共同創造的。

而食品安全又有別於媒體問題,差別在於當前討論的媒體問題不在「欺瞞」,而食品安全最令人疑慮的就是,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吃進了什麼。以毒麵粉事件為例,統一布丁是其中最具知名度的問題食品,它的成分含有:奶粉、雞蛋萃取物,副原料有蔗糖、高果糖液糖、海藻抽出物、椰子油、焦糖醬、香料、天然色素梔子黃、天然紅麴色素,雖然裡面含有一些可疑的成分(那究竟是甚麼東西?),但哪裡也沒寫出用了順丁烯二酸酐等化製澱粉。消費者如果根本不知道裡面含有什麼,那又如何再進而做選擇呢?添加工業原料已是確定傷身且犯法,若再退而談添加香精,我相信,如果民眾知道號稱天然的麵包其實添加了香精,一定有很多本來打算購買的人停止再購買該商品,當然也有人會覺得好吃勝過天,這都是個人選擇,但是我們有知的權利。不能等被發現在關東煮、粉圓裡添加工業化合物,就推說是為了創造民眾喜歡口感;被發現在麵包中使用香精,才說因為大家都喜歡重口味,刻意隱瞞就是剝奪了我們知的權利。

關於食品安全,一般的民眾都不是專家,我們吃街上買來的麵當晚餐、喝手搖飲料店的茶品或果汁、啃麵包店的麵包當早餐,這都是很普通的日常生活。有人說,要吃的健康,就要什麼都自己做。但是在這個分工精細的社會裡,難道我們還要自給自足在家裡的陽台種稻米嗎?食品安全有一部份必然要由政府機關來把關,譬如擴大食品內容標示,除了超商的商品外,麵包店、手搖飲料店也都要有更清楚的內容物資訊公開給消費者;另一部分就是民眾是需要被教育的,要知道吃什麼才是對自己好,而吃什麼又容易引起哪些疾病。

不管是新聞、還是食品,我所在乎的,就是我們有知的權利。只有在資訊公開的前提下,我們所做的選擇才真的是我們的選擇,而不會像楚門的世界裡那樣,所有看似是出於自我意志的決定,其實都是別人安排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