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 星期五

意義

當我在頭痛欲裂的午夜時分,想著人生的意義是什麼的時候,樹是怎麼想它的生命意義的?在丘陵上奔跑的鹿呢?牠又是怎麼思考牠的生命?

如果美麗的鹿也懂自由意志的話,牠可以選擇的部分也只有做一隻驍勇善戰的鹿、或一隻溫馴的鹿;做一隻愛覓食的鹿或一隻可以忍受挨餓的鹿;做一隻喜歡探險的鹿、或一隻固守領土的鹿;做一隻珍惜生命道最後一刻的鹿、或是一支甘願投向死亡的鹿。其實這些都是很有限的選擇,牠不可能選擇要做工程師還是要當空姐,也不可能決定自己的休閒是讀書或是看電影,牠沒有辦法改變棲息地萎縮的命運,牠可能也不懂什麼是生活品質。鹿的ㄧ生其實就在一個狹小的範圍裡可以被定義,牠不可能做出超出身為鹿可以做的事情。

人也一樣。

也許人生並沒有我想像中的偉大,人生的意義最後也變成沒有止盡的追尋。因為我終究只是一個人而已,餓了想吃東西、想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想要有來自家庭、朋友、感情的關愛、想要有安全感、喜歡完成事情的成就感、喜歡被稱讚做得好。也許跟鹿相比,我有更多的自由選擇我想做的事情,但是它終究還是在一個有限的範圍裡。在那個範圍之外的事情,我不僅做不到、也無法想像。

長久以來,我似乎不滿足於這個有限的範圍,我總是有難以名狀的的焦慮跟不安,我害怕自己不夠好、害怕自己達不到一個我自己都說不出來是什麼的境地。已經知道的,我不想要;不知道的,又因為無法想像而手足無措。我始終無法逃脫那個有限的範圍,其實就算我能夠逃脫了,我也脫離的我身為人的本質。

我想重新學習做一個人就好,只要做一個人該做的事情就好,就像其他人一樣用逛街、看電影消磨空閒也好,買房子、結婚生子也好,一切都按照規矩來都好。如果所有的程式已經寫在基因裡,我能做的就只有執行。也許結束的那天我能看到其中的意義,也或許那意義並不是基於個人、而是整體的意義。當然更有可能的是,在遠方的盡頭,其實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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