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 星期二

愛情需要旁觀者--看《小團圓》

也許是忌妒心態作祟,看到看不順眼的人、有過情感糾葛的人、甚至是不太熟的人在社群網路裡放上求婚照、或情人節禮物花束,都會覺得超想翻白眼。我不懷好意的推測這些人炫耀所謂幸福的心態,幸福不就是兩個人幸福就好了嗎?有什麼超過幸福的理由需要讓第三者知道?

有次跟朋友一起搭車對坐,我百無聊賴的滑著手機,看到一個跟我年齡相仿的百老匯明星的被求婚照,她幸福洋溢的在美麗的海景中看著在她前面跪下的男人。後來朋友問我:你剛剛在看什麼?你看起來好嚴肅、好生氣。這才驚覺自己的醜態:連看到美麗的百老匯明星幸福的樣子都流露出悻悻然,事實上除了自己跟她同年這個窮極無聊的關聯,兩個人實在是沒什麼可以聯想的,就像沒有人會因為看到安海瑟威幸福感到嫉妒、或是自憐吧?

冷靜下來之後,再去推敲許多人公開幸福的動機,突然驚覺,也許並不是出於膚淺的炫耀,當然也不是什麼說得好聽的「分享自己的幸福」,其實是想要藉由別人的眼光來證明自己的幸福是確實存在的吧!當然如果兩個人幸福快樂,別人不知道也不會讓這樣的幸福快樂有所打折,可是人終究是不安多疑的,常不免會懷疑這樣的快樂是真的嗎?就算幸福的飄飄然,腳總是踩空的,沒有踏實感。記得之前看過的哲學入門書裡面有講到,哲學家好幾百年前就懂得問:如果我做了一件事情,卻沒有人知道,那我真的做了嗎?同樣的,如果我跟你真的幸福快樂過卻沒人知道,事過境遷之後還有什麼證據?我如何知道那不只是存在我腦中的幻想而已?因此,我們需要旁觀者,由旁觀者的肯定來確認自己的愛情。

不是只有凡夫俗子需要旁觀者來證明自己的愛情,公認才華洋溢的張愛玲不就寫了《小團圓》嗎?《小團圓》寫的是張愛玲自己和胡蘭成的愛情故事,並不是那種淒美的愛情故事,而是無望得殘忍又煩膩的那種。張愛玲當然知道要怎麼寫可歌可泣的愛情,但是寫自己的事情怎麼可能說謊?也因為是寫自己的事情,就算略為改寫,也只是將人物地點的abc改寫成xyz,在重要的對話跟精神都是無法不忠誠的。在閱讀的過程中,很容易就會知道什麼地方是改寫、什麼對話又是肯定發生過的。坦白說,這到底是不是一部傑作,以我的學識我沒有做出評價的勇氣,儘管我個人認為不是。書裡面的章節之間錯落感過於唐突,在章節之內也是匆促跳躍於不同的對話跟時空之間。當然不管是小說還是散文,這種寫法未屬罕見,像是向田邦子行雲流水的散文也是常常從日常生活的柴米油鹽就跳到戰時逃空襲的兒時時光,然而那跳躍是極其自然的,不會使讀者有不知所措的迷茫。然而,就是因為那樣敘事的跳躍,反而更像身歷其境。深陷苦戀的人不都是這樣嗎?一下淚眼怨對方,一下又突然想到某個光明的時刻,他其實也有對我好過,心情又變得溫柔起來。

在閱讀《小團圓》之前,就斷斷續續地翻過前面的序,因此早知道此書主要講的就是張愛玲自己的愛情故事。然而胡蘭成的化身─邵之雍一直到小說一半才翩然登場,前半部花了四分之一的篇幅講女主角鄧九莉的香港求學時光,主要談的更多是與母親的關係,接下來的四分之一篇幅講的是戰前與戰時在上海與家人(也有母親)的往事。鄧九莉是張愛玲貨真價實的化身,除了名字之外,我相信以作家自描的癖性,肯定連個性都無二致。儘管書中並沒描寫太多對九莉(自己)才華的評價,但張愛玲本人曾說過「成名要趁早」,她對自己寫作的才能是自負的,甚至從九莉可以毫不在意外人眼光穿奇裝異服都可以看出她的自信足以徹底漠視旁人,但這樣自信唯有在兩個人面前徹底失效,一個是她母親、另一個就是邵之雍。她對她母親數落她外貌的細節像是告狀般鉅細靡遺,同樣的,她也對邵之雍一閃即逝的神色過度解讀,譬如說解讀為是自己的容貌讓對方丟臉。除了容貌之外,她總刻意在母親面前表現出母親喜歡的姿態,然而一閃神被碎念幾句又立刻擊碎她強裝的自若;就像她連看到邵之雍故意在她面前提及別的女人,也要言不由衷的說:我是最嫉妒的女人,但是也很高興看到你在那邊不太寂寞。

至於邵之雍,以現在的眼光應該只會覺得胡鬧的可以的男人,到底為什麼要三番兩次對九莉傾訴他與其他情人們的二三事?一開始看到這些反覆的折磨,會覺得九莉愛得愚痴到有些惹人厭,但讀畢過後又在反覆思索,突然對邵之雍的性格豁然開朗,邵之雍終究是愛九莉的啊!其實邵之雍也是多沒自信的男人,因此需要靠女人的愛來證明自己的價值,一個接著一個,沒有讓自己寂寞的餘裕。但光是這樣還不夠,他還要讓自己原來女人知道,自己是多麼有價值的,也因此他不厭其煩的告訴九莉他對小康的喜歡、對辛巧玉的依賴。然而,需要這樣做也只有一個理由,就是他是愛著九莉的,否則何必要這樣費心地在九莉面前展現自己的高價?當然邵之雍這般藉著看到別人為他痛苦來得到滿足的心態已是病態的極端了,但這人性的惡卻也是普遍性的,一不留神就會沉迷其中的。

在序中有提到幫張愛玲處理出版事宜的宋淇夫婦曾建議張愛玲改寫《小團圓》,除了情節容易被作聯想之外,還有一個原因是:女主角太不值得同情。然而張愛玲終其一生都沒有完成改寫,也因此最後《小團圓》是以最初的面貌示人。如果有試著寫過自己故事的人就會知道,改寫自己的故事、尤其是改寫得討人喜歡是多麼天理不容的事情,就像是硬是將自己化妝成不像自己才能得到讚美的婚紗照不拍也罷!我可以理解對她來說這本書是一個紀錄,就算她從未真的下定決心讓這本書公開示人,她寫這本書的目的都是想由文字當作旁觀者記下這段不光榮的愛情。值不值得同情從來都不是重點,因為這次書寫的目的不是為了讀者,而閱讀《小團圓》的讀者,終究是窺探八卦多於欣賞文學。

張愛玲最後到母親死前都沒有再與母親見面,就連母親的葬禮都沒有前去。我想她是恨她母親的,直到母親死的時候都沒有原諒,然而就是因為深愛自己的目親才會給了她傷害自己的權利。如果愛人就是要把自己當祭品般的奉上,這樣的愛也會跟痛苦交纏,最後離愛的本質越來越遠。

張愛玲從來沒有真正允諾出版《小團圓》,她的愛情只需要文字證明,而這終究還是比凡夫俗子高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