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客觀的追求

人常常因為「不可能有結果的追求」或是「不知道方向的追求」感到痛苦。

前者可能是想到過去,內心升起ㄧ種「過去好美好,真想回去」的念頭。因為人不可能回到過去,所以這種欲望終究是空想,因而讓人痛苦。後者可能是想要討好他人,在意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卻又不清楚怎麼做才能真正投其所好,也不能真正確定對方的感覺,因而感到痛苦。

有鑑於此,我常常把多年前在書店看書看到的一個想法拿出來提醒自己:只在自己可以百分之百控制的事情上努力。有時候內心因為一些想法糾結萬分的時候,拿出一個教條當做至高無上的守則,反而讓事情變的清明許多。只在自己可以百分之百控制的事情上努力,這是多麼簡單的一個法則。譬如:想讓別人喜歡自己,可是我能控制別人的想法嗎?不行。所以這個念頭就可以放下了。

雖然這個想法有時候會奏效,但是有時候又不是真的那麼容易實行。大概是因為要去思考「我可以百分之多少控制這件事情」,還是有點傷神。曾經有朋友看到我貼在桌前的標語,還揶揄道:「哪有事情是可以百分之百控制的啊?」

最近有朋友跟我分享她求學的經驗,認真向學的她即使知道自己在課堂上表現得並不好,還是把握任何空閒時間惡補,只期能夠更跟上大家。她對這門課一直沒有信心,但還是努力不懈的學習,最後驚喜的拿到A的成績。欣喜之餘她特別寫信謝謝教授,儘管她平常因為自卑一直都躲得教授遠遠的;最讓她感動的是,教授不僅回信給她,那還是一封很長的信。她除了向我分享那種「人與人之間自然的情感」之外,並下了一個結論:把目標放在這種「客觀」事物上,真的比放在「人」上簡單太多了。

這句話在我心中突然有了重量,以至於過去一兩天的時間,我都不斷的在思索這句話,並試著把這個觀念套用在各種事物上。

譬如說,我想到自己在實驗室一直都不是很開心,很大一部分的來源在於自己跟同事並沒有建立起共患難的夥伴交情,更糟的是,對於某些同事,我還會在意他們對我的看法。雖然沒有刻意,但是心裡總是往不好的地方揣測,「他應該覺得我很...吧?」我想這些種種應該都算是把焦點放在「人」身上。因為我們不懂在「人」上面的事情可以怎麼努力,也因為對於對方的感覺除了停留在片面的揣測之外並無法得知真正的答案,所以這將是一場沒有終點,也不可能會成功的追求。如果試著把目標轉移到「客觀」的事物上,像是工作目標「今天一定要完成....」或是「一定要學會....」,突然眼前就不再這麼混著了,因為目標明確、單純,沒有自己不能控制的變因,對於去上班這件事情好像也沒有這麼排斥了。

又或者是,這陣子參加一個地方組織的活動說明會,一開始就因為怕語言不通非常膽怯,最後去了之後發現果然真是的語言不通,完全聽不懂冗長的說明會在說什麼,令我萌生「早知道就不要來了」的負面念頭。最後用了簡單的德語加上英文補充完成了自我介紹,本來很怕他們會排斥不會說德語的人,但是在場的工作人員跟參加的人都非常的友善,一聽到我用德語膽怯的表達「我不太會說德語」,反而都向我露出寬容理解的笑容,最後也很體貼的給我適合我的任務。仔細分析,一開始的負面情緒全都來自於我把目標放在「人」身上,我在意別人對我的看法,在意自己會不會被排斥;但是要是能把目標放在「客觀」的事情上,那目標就會是「因為...,所以我想參加這個活動、我想知道我可以在組織中做什麼事情。」如此就可以聚焦在有意義的目的上,而非在其他事物上消耗自己精神跟正面能量。

這幾天以來,只要我有任何不愉快的念頭,我就會用這個標準檢視自己的目標是否設定正確,如果不符合就予以調整,往往一調整目標設定後,就會立刻豁然開朗,努力方向也變得明確。(行文至此,突然覺得本段有彼得杜拉克的書的風格...)

若進一步探究,其實會發現這個標準,跟一開始提及的「只在自己可以百分之百控制的事情上努力」是有相當高的重疊性,因為人的事情本來就很無法由自身掌握,只有客觀的事情,才能因為努力得到穩定回報。只是這個標準的實行較為容易,因為不用斟酌機率,只需要考慮是否與人有關。當然也會自問,如果讓自己的生活徹底去除了「人」這個因素,我們是否也同時去除了生命中的情感?我想,人的情感應當發諸於己,那麼那還是可以控制的因素,但是不該把別人的情感當成自己的目標。也因此,我們還是可以對別人友善、可以去喜歡一個人、去愛一個人,但是這樣的情感是一個結果(或是一個決定),而不是一個有條件的給予。

長久以來,我一直在「人」這個命題上糾結、困擾,不知不覺的也干擾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在混沌之中,看不清楚自己的目標,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為何而活。也許用一個簡單的二分法,設定對的目標,就能讓自己的心情變得更單純。追根究柢,客觀的事物可以努力,但是人,卻不能強求。